哈爾濱市城市內河清水水源工程東溝輸水管線施工
來源:本站 瀏覽量:2132 日期2011-09-08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G0100G114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城市內河清水水源工程東溝輸水管線施工已由哈發(fā)改審批[2011]226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供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城市內河清水水源工程東溝輸水管線施工
2.2建設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自興街至哈達屯
2.3建設規(guī)模:DN500輸水管線5.4公里
2.4計劃工期:45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其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集團公司中母公司與子公司同時申請時,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請;母公司沒有申請時,只接受不超過兩個子公司的同時申請。(集團公司包括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體,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關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3.4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fā)【2009】209號)和《關于發(fā)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guī)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fā)【2010】178號)及《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串通投標行為認定處理辦法》(哈建發(fā)【2011】61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行為的投標企業(yè),將嚴格按規(guī)定處理。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民安街122號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1樓大廳報名。
4.2報名時須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開戶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設工程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證明、非本省注冊的投標申請人需提供黑龍江省建設廳核準的備案證明原件及掃描件一份。
5.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費500元,售后不退。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信息網、哈爾濱市建設網、黑龍江建設工程信息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電子大屏幕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供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省國發(fā)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qū)自興街2號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qū)通達街347號
郵 編:150001 郵 編:150076
聯(lián) 系人:張新海 聯(lián) 系 人:王靜
電 話:86669344 電 話:84215818
傳 真: 傳 真:55532688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guofa8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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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5日